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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出台《拉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认定和管理实施方案》
2009年09月20日       阅读:456 次

信息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网络编辑:杨军伟

      “拉萨市及各县(区)生源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现在有机会先到见习岗位上进行历练。”昨日,拉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陈明彦介绍,《拉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认定和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出台,930日前,需要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可前往拉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登记。见习期间,可享受每月730元的生活补贴。

 

  申报条件

  两年内未就业可报名

 

  陈明彦说,只要是属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拉萨市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均可报名参加就业见习。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名。

 

  申报程序为,向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就业推荐函》、《毕业证》或《失业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各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接到高校毕业生申请后,对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拉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并根据“学以致用”,优先考虑所学专业和用人单位用工需求的原则,推荐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参加就业见习;零就业家庭、贫困家庭毕业生优先参加就业见习。

 

  生活补贴

  标准为每月730

 

  “就业见习时间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 陈明彦说,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不仅可以享受财政的生活补贴,用人单位还要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见习期间,当地财政部门为见习生提供基本生活补贴,见习生活补贴标准为每月730元,用人单位视自身情况给予适当补助。中途放弃见习的见习生,当地财政部门按照见习生在见习基地见习的实际天数,根据补贴标准酌情给予见习基地补助。

 

  用人单位要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据计划对见习生开展岗位技能培训。

 

  见习岗位

  7家企业提供上百岗位

 

  陈明彦介绍说,目前,拉萨市有西藏金哈达太阳岛大酒店有限公司等7家见习基地,提供了100多个见习岗位。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如果有意向,在本月底前均可到拉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登记申报。”陈明彦说,“1061031,我们会对登记申报的见习基地进行考察认定,并进行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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